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申请赔偿。如果因晚点造成旅客损失的,以其实际损失为标准进行赔偿。但是如果晚点是由于不可归责于承运人的原因发生的,则承运人在及时告知和提醒旅客,采取必要的安置措施后,不需要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一十六条 旅客因自己的原因不能按照客票记载的时间乘坐的,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办理退票或者变更手续;逾期办理的,承运人可以不退票款,并不再承担运输义务。 第八百二十条 承运人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运输旅客。承运人迟延运输或者有其他不能正常运输情形的,应当及时告知和提醒旅客,采取必要的安置措施,并根据旅客的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或者退票;由此造成旅客损失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不可归责于承运人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