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裁驳和判驳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区别:首先,判驳处理的是实体问题,而裁驳处理的是程序问题;其次,判驳是在经过实体审理后作出的决定,而裁驳是在立案后实体审理前作出的决定;最后,裁驳是否定了原告的诉权,即原告无法启动诉讼程序;而判驳是否定了原告的实体请求权,即原告无法实现司法救济的目的。 法律分析 裁驳和判驳的区别如下: 1、判驳处理实体问题,裁驳处理程序问题; 2、判驳是经过实体审理后作出的,裁驳是立案后实体审理前作出的; 3、裁驳是对原告诉权(即起诉权)的否定,其法律后果是原告不能启动诉讼程序;判驳是对原告实体请求权(即胜诉权)的否定,其法律后果是原告司法救济的目的不能实现。 拓展延伸 裁驳和判驳的区别:法律上的驳回方式有何不同? 裁驳和判驳是法律上常见的驳回方式,它们在实践中有着一些明显的区别。裁驳通常指的是对某个案件或诉讼请求的驳回,由裁判员或法官进行。裁驳通常基于法律规定、证据不足或程序错误等理由进行。相比之下,判驳更多地涉及对某个判决或裁决的驳回,由上级法院进行。判驳通常是基于法律错误、证据不充分或程序违规等方面进行。总体而言,裁驳更多涉及对案件的初步审查,而判驳则更多涉及对已经做出的判决的审查和纠正。这两种驳回方式在法律实践中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确保了司法决策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结语 裁驳和判驳是法律上常见的驳回方式。裁驳处理程序问题,判驳处理实体问题。裁驳是立案前作出的,而判驳是经过实体审理后作出的。裁驳否定原告的诉权,使其不能启动诉讼程序;判驳否定原告的胜诉权,使其不能实现司法救济的目的。裁驳和判驳在法律实践中起到重要作用,确保司法决策的公正合法。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