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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被逮捕的条件是什么?
释义
    不予批准逮捕的情形主要分为三种:一是没有犯罪事实或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情况,如不可抗力行为、未满十四周岁等;二是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情况,如证据不足、供述不可信等;三是虽有犯罪但没有逮捕必要的情况,如预备犯、初犯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这些情形下不追究刑事责任,已追究的案件应予撤销、不起诉、终止审理或宣告无罪。
    法律分析
    不予批准逮捕的情形主要有以下三种:
    第一种情形主要是指没有犯罪事实或者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不逮捕,包括:
    1、不可抗力行为造成损失;
    2、行为人不满十四周岁;
    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4、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的;
    5、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第二种情形是指对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不逮捕,包括:
    1、证据所证明的事实不构成犯罪的;
    2、仅有犯罪嫌疑人的有罪供述,而无其他证据印证的;
    3、证明有无犯罪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重大矛盾且难以排除的等9种情形。
    第三种情形是指虽然有犯罪但是没有逮捕必要的,包括:
    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2、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偶犯等七种情形。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拓展延伸
    不予逮捕的法律依据及适用范围
    不予逮捕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其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法律规定,不予逮捕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证据不足,无法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住址等信息,犯罪嫌疑人具备确实的悔罪表现,犯罪嫌疑人身体或精神状况无法进行刑事追究等。不予逮捕的适用范围广泛,旨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刑事诉讼的公正和有效进行。但需要注意的是,不予逮捕并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无罪,而是在特定情况下暂缓逮捕,进一步调查取证,最终根据证据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结语
    根据以上解答,不予逮捕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其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予逮捕的情形包括证据不足、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不予逮捕的目的是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刑事诉讼的公正和有效进行。需要注意的是,不予逮捕并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无罪,而是在特定情况下暂缓逮捕,进一步调查取证,最终根据证据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四节 拘 留 第一百二十九条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本条规定的“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二人以上共同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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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23:2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