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前转移财产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为自当事人发现之日起两年内。可以少分或不分的财产范围,主要是被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或伪造的夫妻共同债务范围内的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均可少分或不分。第七条规定了,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承诚实,恪守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