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质量不达标时购房者如何进行维权? |
释义 |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当由当事双方(购房者与房屋出卖人)进行房屋质量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论确定是否存在退房情形: 、经鉴定确认房屋主体不合格或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的,可以要求退房并赔偿损失; 、经鉴定可以修复,则要求开发商修复或承担修复费用。 3、楼板属主体结构部分,开发商承担永久的保修责任。 4、若出卖人交付不合格房屋,给购房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购房者可以主张违约侵权责任措施予以补救。 交房时房屋质量存在瑕疵购房人应如何维权 交房时房屋质量存在瑕疵购房人按照以下规定维权。根据《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房屋质量纠纷如何维权 房屋质量纠纷: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交房时房屋面积有误差购房者怎么维权 首先,需要计算实测面积与合同面积的误差是否超过了3%。其次,需要认真查阅合同,看里面是否有针对“面积确认及误差处理办法”的相应条款。因为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因此,首先要算一算实测面积与合同面积的误差是否超出了3%。如果超出了,便可依法向开发商索要赔偿。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如何维权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如果处在保修期内,可以要求开发商维修或自行维修则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费用。、如果质量问题对于正常生活产生严重影响,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承担赔偿责任。3、如果无法通过协商的方式维权,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遇商品房质量问题时如何维权 因商品房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该内容由 严俊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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