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妻子有外遇离婚不影响财产判决,而是按照正常法律程序进行财产分割。妻子有外遇,如达到了重婚或公开非法同居的程度,则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夫妻之间相互负有忠实义务,应当保持自己的忠贞。我国法律规定存在与他人同居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丈夫有外遇属于《民法典》规定的与他人同居,妻子无过错时可以请求损害赔偿。此外,若丈夫还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行为的,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