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效力待定是否可以撤销?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至第一百五十条规定,具有法定撤销事由的话,合同效力待定并不代表该合同一定可以被撤销。例如因他人欺诈而签订的合同,就可以被撤销。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分析 具有法定撤销事由的话,合同效力待定并不代表该合同一定可以被撤销,例如因他人欺诈而签订的合同,就可以被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拓展延伸 欺诈、胁迫和重大误解:民法典中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 欺诈、胁迫和重大误解是民法典中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三种情形。其中,欺诈是指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胁迫是指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迫使对方作出违背自己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重大误解是指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并且对方没有机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行为人因欺诈、胁迫或者重大误解,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失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是无效的。 欺诈、胁迫和重大误解是民法典中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三种情形。行为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如果行为人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那么受损失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结语 具有法定撤销事由的合同,效力待定并不代表该合同一定可以被撤销。例如因他人欺诈而签订的合同,可以被撤销。根据《民法典》第147、148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因此,如遇上述情形,当事人有权请求撤销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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