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食品流通许可证可以通过以下流程进行办理: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应材料;工商管理部门受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批;审批通过的,即可以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我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下列行政许可证件: (一)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 (二)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 (三)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证件。 行政机关实施检验、检测、检疫的,可以在检验、检测、检疫合格的设备、设施、产品、物品上加贴标签或者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