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收购要进行公司清算吗 |
释义 | 收购企业、被收购企业均无需进行清算。根据《公司法》规定,合并各方需要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被收购企业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被收购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问:公司在什么前提下要进行清算?答:公司在以下条件下需要清算:(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4)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公司要如何进行股权收购 1、收购方与目标公司或其股东进行洽谈,初步了解情况,进而达成收购意向,签订收购意向书。2、收购方在目标公司的协助下对目标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进行资产评估,对目标公司的管理构架进行详尽调查,对职工情况进行造册统计。3、收购双方及目标公司债权人代表组成小组,草拟并通过收购实施预案。4、债权人与被收购方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约定收购后的债务偿还事宜。5、收购双方正式谈判,协商签订收购合同。6、双方根据公司章程或公司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规定,提交各自的权力机构,如股东会就收购事宜进行审议表决。7、双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收购合同交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8、收购合同生效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资产转移、经营管理权转移手续,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依法办理包括股东变更登记在内的工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八条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代收股款的银行应当按照协议代收和保存股款,向缴纳股款的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并负有向有关部门出具收款证明的义务。 公司合并解散要进行清算吗 1、公司合并解散不需要进行清算。2、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百八十二条和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出现下列事由时公司解散需要清算:(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4)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并不需要清算。 公司停业多久要进行清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企业法人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满6个月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停止经营活动满1年的,视同歇业,登记主管机关应当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收缴公章,并将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 为什么要进行公司清算? 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公司在以下条件下要清算: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2、人民法院依照股东解散公司的请求予以解散;3、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4、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风险提示:由于经合法清算后的公司剩余财产,由股东依法进行分配后归股东所有,因此,股东在公司注销后,发现公司对外尚有债权或其他财产权益的,可以自己的名义依法提起诉讼,主张权利。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要进行清算吗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一般是不需要进行清算。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因以下事由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这里的事由中不包括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情形:(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4)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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