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上海市的医保政策是支持异地就医的。具体来说,持有上海市医保卡的人员,在全国范围内的基层医疗机构和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就诊均可以享受异地医保报销。就诊时,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医保卡以及住院证或门诊结算凭证等相关证件。其中,有些医院可能对就诊地点或时间进行限制,需要事先咨询了解。使用上海异地医保的就诊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直接结算,就是在就诊医院内直接使用社保卡刷卡结算;另一种是先自费后报销,就是医院先收取全部费用,患者自行垫付,之后携带收据到社保机构申报报销。需要注意的是,在社保卡的前提下使用异地医保时还需缴纳一定的诊疗费用。具体金额根据就医地的不同而异,可在“上海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网站查询。对于一些高额的医疗费用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向所在单位或者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医疗救助或个人重大疾病医疗补助等相关救助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