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签订后,是否可以随意辞职? |
释义 | 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劳动者可以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有违约情形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具体违约情形包括未提供劳动保护、未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会保险费、违反规章制度损害劳动者权益等。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需遵循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 法律分析 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是不可以随时辞职的,对于劳动者辞职并不是太麻烦,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后续所需承担的辞职带来的义务和责任往往都比较复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由于用人单位原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终止:辞职权利与限制 劳动合同终止涉及辞职权利与限制。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签订后,雇员享有辞职的权利。然而,辞职也受一些限制。首先,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的解除条款,如提前通知期限等。其次,某些特殊情况下,雇主可能要求员工履行合同或支付违约金。此外,如果辞职违反法律规定或损害雇主合法权益,雇主有权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因此,劳动合同终止涉及辞职权利与限制,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以平等和公正的方式解决相关问题。 结语 劳动合同终止涉及辞职权利与限制。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签订后,雇员享有辞职的权利。然而,辞职也受一些限制。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的解除条款,如提前通知期限等。特殊情况下,雇主可能要求员工履行合同或支付违约金。辞职违反法律规定或损害雇主权益,雇主有权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劳动合同终止应遵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以平等和公正的方式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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