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物权合同未登记是否有效 |
释义 | 法律分析:未办理登记前订立的不动产物权合同是有效的。 为了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当事人之间一般都会签订合同。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合同一经成立,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就可以发生效力。合同只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合意,并不必然与登记联系在一起。 所以,如果当事人之间仅就物权的变动达成合意,而没有办理登记,合同仍然有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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