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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人到了治安大队会被判刑吗?
释义
    法律分析:
    要看具体情况1、首先要判断是因为何事而被拘留。如果只是一般的行政处罚,自然不需要再被判处刑事处罚。2、如果触犯到了刑事案件,即使受到了行政处罚后,刑事处罚依然不能避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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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0:0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