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处分期可以辞职吗 |
释义 |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可以交流或者辞职,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 1、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2、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一、公务员被辞退后果 辞退,是指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解除与公务员的任用关系;公务员被辞退后,不再具有公务员身份。公务员法就有很明确的答复,辞退实际上并不是一种处分,仅仅是认为某人不适宜继续担任公职工作或因他原因不能再继续工作的,可以予以辞退,实际上是为了保证不虚占职位的一种措施。 二、免职与降职区别 二者区别有: 1、免职,指依法享有任免权的机关按照法律或制度规定免去公职人员所担任的职务。免职只是意味被免职人不再担任原职务,一般不具有惩罚性,所以公职人员正常的职务调动会用到此词,触犯法规的公职人员往往也用到此词,他们因为当时不适任原职所以或是职务调动或是事后再担任原职,故'免职'并非一般人所认为的'撤职'。 2、降职,是一种公务员任用方式和任用行为,也是一种人才资源调配手段,目的是为了合理使用公务员,充分发挥公务员的作用,为机关的各个职位选择配备适宜的人才。在我国公务员制度中,降职不是一种行政处分,也不是一种惩戒手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条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撤销党内职务;(四)留党察看;(五)开除党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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