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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意定监护和遗嘱监护的区别?
释义
    法律分析:意定监护和遗嘱监护是两种不同的监护方式。意定监护是指当监护人因疾病、意外等原因无法行使监护职责时,由其事先指定的人担任监护人;而遗嘱监护是指监护人在逝世后由其遗嘱指定的人担任监护人。两者区别主要体现在监护人的任命方式和时间上。
    法律依据:
    一、《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父母因故不能履行监护职责的,由有监护能力并愿意履行监护职责的人担任监护人。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二、《民法典》第一千三百八十条:监护人应当遵循最大限度尊重被监护人的意愿、尊重其人格尊严和自主权的原则,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三、《继承法》第五十六条: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维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被监护人的财产管理必须符合被监护人的最大利益原则。
    四、《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处理民事诉讼事务。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维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意定监护和遗嘱监护的区别的法律分析和法律依据。请注意,在实际操作中,两者的具体规定可能还会与不同地区的法律法规、实践经验等有关。如果您需要更加详细的法律咨询,请联系专业律师或法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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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0:2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