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争议的申诉时效 |
释义 | 一般人都知道劳动争议的申诉时效是60天,即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是指有证据表明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或者根据一般的规律推定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即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是劳动争议仲裁申诉时效的开始。 这里要严格区别“争议发生之日”和“事件发生之日”两个概念。申诉时效是从“争议发生之日”起计算,并非以“事件发生之日”起计算。 二、发生劳动争议应提供哪些证据? 发生劳动争议需要提供以下证据: (一)劳动争议案件一般举证内容: 1、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 2、劳动仲裁委员会对起诉方裁决书的送达日期。 3、劳动关系的证明: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雇佣关系的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工作起止日期及相关证明或当事人其他协议。 (二)因涉及企业开除、除名、辞职、退工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内容: 1、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的决定、通知。 2、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处罚的,应提供相应的规章制度。 3、职工违章违纪的有关证据材料。 4、职工的工资、奖金收入情况。 5、涉及培训费的,用工单位必须提供支付培训费的具体依据及必须服务期限等。 6、涉及住房补贴费的,分房单位须提供分房日期及住房补贴费的具体数额及必须服务期限等。 (三)追索劳动报酬的举证内容: 提供劳动起止日期、所欠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等有关证据。 (四)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内容: 1、企业交纳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证据。 2、职工的工资奖金情况。 3、职工伤势鉴定及医疗费单据。 希望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劳动争议相关的问题。在发生劳动争议之后,相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劳动者一般都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劳动者在发生劳动争议要先保持理智的头脑,不能怯弱。只要能够收集齐全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在劳动争议仲裁或者是劳动诉讼中,胜诉的几率还是非常大的。因此,发生了劳动争议,劳动者要积极收集证据,如果有遇到了什么困难,要及时咨询劳动争议方面的专家律师寻求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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