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上工资低于当地最低标准可以吗? |
释义 | 劳动合同中的工资应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基本工资和其他补贴。工资结构决定了是否符合最低收入要求。集体合同也规定了工资和劳动条件不得低于最低标准。 法律分析 1、劳动合同中的基本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可以的。如果合同期间的实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而所谓的劳动报酬是指除加班工资以外的实发工资总额。 2、因而要看公司的工资结构,如果工资结构只有基本工资一项,那么基本工资应当等于或者大于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工资结构包括基本工资提成补贴等,则要看实发工资总额是否低于最低收入而不是对单纯的看基本工资。 3、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中工资低于当地最低标准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规,劳动合同中工资低于当地最低标准是不被允许的。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确保劳动者获得基本生活保障的重要依据,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如果劳动合同中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标准,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符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调整工资,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劳动者也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寻求法律保护。 结语 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规,劳动合同中工资低于当地最低标准是不被允许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如果劳动合同中的工资低于最低标准,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符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并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当依法调整工资,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一条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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