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口头合同的管辖: 1、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2、当事人有协议的,由协议选择的法院管辖; 3、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协议管辖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