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犯罪取保会免刑事责任吗 |
释义 | 不一定。取保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而不是最终的刑事判决,因此,并不是说只要办理取保候审,被告人就不用判刑了。既然还需要法院审判,那就有可能得到有期徒刑的判决,存在坐牢的可能性。但是,被告人能够取保候审的案件,一般来说,社会危害性都不会太大,获取缓刑、免于刑事处罚的希望比较大,因此,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及其家属需要配合律师的意见,争取抓住一些有利于量刑的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一、信用卡诈骗8万取保候审的规定是怎样的 信用卡诈骗8万元,如果构成相应的信用卡诈骗罪的话,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那么当然是可以取保候审的。 当事人透支的行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没有证据证明当事人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不应当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审查当事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审查: 1、审查持卡人的信用记录及造成无力还款的原因。持卡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有持续还款行为且信用良好,但因失业、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短期经济状况严重恶化,无力还款,并未继续透支,且能够提供证明其当时经济状况的合理线索的,不应当认定为非法占有的目的,应当做无罪辩护。 2、审查持卡人未及时还款的原因。有证据证明持卡人对欠款数额或还款方式存在合理异议,无拒不归还欠款的意思表示,与发卡银行之间保持正常、畅通联系,积极与发卡行沟通、寻求解决方案的,不应当认定为非法占有的目的,应做无罪辩护。 3、审查透支款项是否为登记持卡人造成的及被透支后的行为表现。登记持卡人将信用卡借与他人使用,并与使用人约定由使用人偿还信用卡欠款,登记持卡人已尽及时通知使用人银行催收情况的义务的,不应当认定为非法占有的目的,应做无罪辩护。但登记持卡人与使用人共谋或明知使用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除外; 4、审查持卡人的其他情形,以证明持卡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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