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以下八种方式可要求开发商退房: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2、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3、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4、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5、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6、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的;7、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的(购房者负主要责任);8、合同中约定的其他退房条件出现时。 一、办理退房需要提交的资料具体如下: 1、退房申请。 2、商品房退房协议书。 3、预售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后退房注销申请表。 4、商品房退购房源再销售委托书。 二、退房流程为: 1、购房人通过挂号信、传真或电话向开发商发出退房通知。 2、督促开发商在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负责办理购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合同全部手续。 3、督促开发商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购房人。 4、办理停止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还款的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