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行政诉讼的被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是被告; 二、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为的,原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是被告; 三、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四、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