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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厂房失火怎么处理?
释义
    1、发现火情先报警。发生火灾时,应立即组织扑灭初起火灾,及时向消防队报警,必要时利用各种疏散通道进行逃生。
    2、发生火灾就近逃离。利用就近的门窗逃生,如门窗关闭或锁住,应立即破拆进行逃生。
    3、利用落水管逃生。火灾发生后各通道都被堵住的,可以选择建筑室外的落水管道下滑逃生。布匹结绳逃生。将成品布或包装带连接成长带,一端固定在牢靠的门窗构件上,另一端甩在地面上进行逃生。
    4、利用消防水带逃生。将消防水带连接在消火栓上或将水带固定在其它牢靠的构件上,另一端甩在地面上逃生。
    5、若是二、三层楼房着火,可将室内的棉被、衣物抛向墙外的地面,堆在一起,然后顺墙壁滑落在事先抛出的棉被、衣物上。
    6、被困人员若无其他办法逃生,应沿楼梯上到平台,站在比较醒目的位置上进行呼喊,等待救援。
    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什么?
    1、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的能力。
    一是单位防火检查、巡查队伍建设。二是加强防火检查和巡查制度建设。三是明确检查要领,规范检查内容。在单位防火检查中要求做到查设施器材,禁损坏挪用;查照明指示,禁遮挡损坏等十查十禁。在防火巡查工作中,突出检查用火用电有无违章,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标志是否完好、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等五个方面内容。在员工班前、班后防火检查中重点检查:用火用电有无违章,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场所有无遗留火种等四个方面内容。四是落实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
    2、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
    突出抓好两支队伍建设:一是单位灭火第一战斗力量队伍。灭火第一战斗力量是指失火现场单位员工在1分钟内自发形成的灭火救援力量。在发现火灾的第一时间,在灭火器材、设施附近的员工利用灭火器、消火栓等器材、设施灭火;在电话或火灾报警按钮附近的员工打119电话报警、报告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在安全出口或通道附近的员工负责引导人员疏散。二是单位灭火第二战斗力量队伍。灭火第二战斗力量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等组成。火灾确认后,应当于3分钟内形成,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分为通讯联络组、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救护组、现场警戒组等,接应灭火第一战斗力量开展灭火救援。单位这两支队伍是扑救初期火灾的重要力量。
    3、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一是要求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员工必须做到四熟练:熟练掌握本单位疏散逃生路线,熟练掌握引导人员疏散程序,熟练掌握逃生设施使用方法,熟练掌握火场自救技能。二是疏散安全标志或图示达到七个一标准。即在单位醒目位置设置一张单位总平面图,每个楼层或房间设置一张疏散指示图,每个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一个使用方法标牌,每个安全出口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标志,疏散走道每20m设置一个疏散指示标志,消防车通道每50m设置一处提示性标牌,每个危险场所或部位设置一个警示性标牌。三是设置两书三提示,要求单位在主要出入口设置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在显著位置提示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位置及逃生路线,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4、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一是抓消防培训。二是抓消防安全知识宣传。三是加强消防安全标志化宣传。根据消防安全标志的内容和使用场所,可以分为消防安全布局标志、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标志、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标志、防火安全设施标志、灭火设施、器材标志和消防控制室标志等6类。
    二、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火灾防范工作
    1、充分认识电动车火灾危害。近年来,我国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并呈逐年增长趋势,起火原因主要为电气故障。电动车大多在室内停放和充电,有的甚至停放在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由于电动车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人员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伤亡。2011年4月25日,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18人死亡;2017年9月25日,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一群租房发生火灾,造成11人死亡,这些都是室内电动车电气故障引发的,教训十分惨痛。
    2、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楼院,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
    3、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4、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立即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5、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并按要求停放电动车和为电动车充电。一旦遇到电动车火灾切勿盲目逃生,要选择正确的逃生路线和方法。
    公民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电动车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要及时拨打96119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有效途径,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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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3:3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