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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监外执行还需要开庭吗
释义
    法院根据需要设置审判庭、告申庭、执行局等部门,告申庭负责立案审查、诉讼服务等职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通过审理各类案件,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维护法制统一。人民法院根据宪法、法律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设置,并可设立人民法庭和专业审判庭。基层人民法院可设立人民法庭,综合审判庭或不设审判庭。
    法律分析
    法院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审判庭、告申庭、执行局等部门。告申庭职能:负责立案审查、诉讼服务;信访接待、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派出法庭;申诉复查、案件再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二条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人民法院通过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人民法院依照宪法、法律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设置。
    第二十六条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地区、人口和案件情况,可以设立若干人民法庭。
    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组成部分。人民法庭的判决和裁定即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
    第二十七条人民法院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可以设必要的专业审判庭。法官员额较少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可以设综合审判庭或者不设审判庭。
    人民法院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可以设综合业务机构。法官员额较少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可以不设综合业务机构。
    拓展延伸
    监外执行的程序是否需要经过法庭审理?
    监外执行的程序通常需要经过法庭审理。监外执行是指在特定条件下,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或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暂时离开监狱,接受社区矫正或其他形式的刑罚执行方式。虽然监外执行是对刑罚执行方式的一种调整,但由于涉及犯罪嫌疑人或罪犯的自由权利,因此通常需要经过法庭审理来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法庭审理可以确保监外执行的决定符合法律规定,并充分考虑社会安全和公众利益的因素。因此,监外执行的程序一般需要经过法庭审理来保障司法公正和合法性。
    结语
    法院依法设立审判庭、告申庭、执行局等部门,告申庭负责立案审查、诉讼服务等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通过审判各类案件保障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基层人民法院可设立人民法庭,其判决和裁定具有法律效力。为满足审判工作需要,人民法院可设专业审判庭和综合业务机构。监外执行通常需经过法庭审理,以确保程序合法和公正,兼顾社会安全和公众利益。法庭审理保障监外执行的司法公正与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六章 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 第二节 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请求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 第四十三条 主管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同意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并安排有关办案机关执行:
    (一)查封、扣押、冻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条件;
    (二)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与请求国正在进行的刑事案件的调查、侦查、起诉和审判活动相关;
    (三)涉案财物可以被查封、扣押、冻结;
    (四)执行请求不影响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五)执行请求不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关正在进行的调查、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活动。
    办案机关应当及时通过主管机关通知对外联系机关,由对外联系机关将查封、扣押、冻结的结果告知请求国。必要时,办案机关可以对被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依法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章 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第二百四十七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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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2: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