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被拘留、逮捕、羁押期间,被扣押人员有权聘请律师进行辩护和会见。但是,是否需要自行支付律师会见费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 法律依据: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被拘留、逮捕、羁押的人有权聘请律师进行辩护和会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被告人有权聘请律师进行辩护和代理诉讼。法律援助应当给予无经济能力的被告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三条:律师代理的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诉人、控告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见证人、鉴定人和其他有关人员,有权聘请律师。 结论:虽然法律没有具体规定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需要自行支付律师会见费用,但是这并不代表律师会见费用由国家承担。在无经济能力的情况下,被扣押人员可以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法律援助,获得经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