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在会见律师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会见时间: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有权会见律师,相关法律规定了会见时间的限制,一般为每次不超过2小时,每日不超过2次。 2.会见地点: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的会见地点应当符合安全、保密、便利的要求,由公安机关提供。 3.会见人数: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可以选择律师会见,但一般限制会见人数,一般只允许一名律师会见。 4.会见记录: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的会见记录应当由公安机关制作,律师和当事人有权对会见记录提出异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被侦查机关传唤、扣押或者逮捕后,有权与律师会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侦查机关传唤、扣押或者逮捕后,律师应当及时会见其委托的当事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条规定:律师在代理当事人诉讼活动中,有权会见被拘留、逮捕、羁押的当事人。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有权会见律师,公安机关应当提供会见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