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商品房产权登记所需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个人购买商品房权属登记所需材料包括申请书、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售房发票、契税完税凭证、监护人身份证和关系证明、房地产勘测调查表、房屋平面图和墙界表。 法律分析 个人购买商品房权属登记须提交: 1、申请书; 2、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证明(复印件); 3、商品房买卖合同(国家建设部统一监制); 4、有效的售房发票; 5、契税完税凭证; 6、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监护人与房屋权利人关系证明; 7、房地产勘测调查表、房屋平面图、墙界表(由测绘部门出具)。 拓展延伸 办理商品房产权登记的材料清单 办理商品房产权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清单如下: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发票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明(购房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购房者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如结婚证、离婚证等);5.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如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等);6.房屋测绘报告原件及复印件;7.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8.房屋税费缴纳证明(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9.银行按揭贷款合同(如有按揭贷款);10.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委托代理书、法人资格证明等)。请注意,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律师以确保准备齐全。以上是一般情况下所需材料的清单,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当地规定进行确认。 结语 个人购买商品房权属登记所需材料包括申请书、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售房发票、契税完税凭证、监护人身份证和关系证明、房地产勘测调查表、房屋平面图和墙界表等。办理商品房产权登记还需准备购房合同、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测绘报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税费缴纳证明、按揭贷款合同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异,请咨询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律师以确保准备完整。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房屋测绘报告,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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