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申购部门根据部门需求填写完整《物品采购申请单》。2、申请人拿着采购申请单依次让各部门签批。3、把签字完整的采购申请单送至采购部,由采购员进行采买。注:采购部事宜暂时由人事行政部兼任4、采购人员根据申请单上的参考价合计金额到财务预借现金。采购管理规定 1、 申购人员必须详细填写物品采购申请单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 采购人员应严格按照申购项目进行采购,如有疑问及时与申购部门沟通,确认无误后及时安排采买,采购物品必须货比三家,认真对比、筛选,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予以采购。 3、 验收人员必须按照收货标准仔细清点物品并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对不符合采购申请表的物品有权拒收,在验货过程中对物品质量、规格等难以确认的情况下应主动请使用部门一起验收。 4、 购买、验收和使用上的三个相关人员要相互监督,相互合作,共同做好此项工作,对于有争议的问题各自上报上级领导处理。 5、 预借现金3000元(含)以下,采购人员签字可直接预支;3000元——5000元(含)需上报业主代表知晓;5000元以上需上报刘总知晓。 6、 预借现金购买后,采购人员2日内必须到财务销账,严禁白条抵库超过3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