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申请怎么写? |
释义 | 法律分析:写作方式:(一)称谓:一般写入户地派出所名称。(二)引语:申请的意图,扼要叙述本申请书目的。(三)正文:围绕迁移规定条件进行叙述,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介绍家庭基本情况。包括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入户人及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住房情况、实际居住情况等)。2、提出迁移户口的理由或原因。3、迁移户口要求,一般指将何人由何处迁至何址。(四)结束语。(五)落款(本人签名及日期)。申请书一般由被投靠人提出申请,没有被投靠人的也可由迁移人提出申请。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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