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招标形式不同 工程货物招标一般明确标的,根据工程量可以做出详细报价,评标办法主要还是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服务类招标,标的不是很明确,报价依据一般是国家出据的取费标准,然后投标人根据该标准以下浮比例进行报价。工程货物类的标的物是具体工程、货物;服务类标的物一般是非物质性的无形资产,如设计等智力成果。不管是工程类招标,还是服务类招标,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方式都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法律依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第五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