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源地档案接收单位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档案打回生源地后在当地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面的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档案如果不处理,按照国家规定会打回原籍,根据所学专业不同,当地接收的单位也不同。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六条规定: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档案事业,对全国的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保管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第七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保管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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