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撤销合同的特点包括:一方利用对方危困、缺乏判断能力签订;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签订;重大误解签订;法律规定的其他特征。 法律分析 可撤销合同的特点包括: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的;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特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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