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安置房公证收费标准如下:2万元以下包括2万元的,收取比例为1%;2万元—5万元或2万元包括5万元部分,收取0.8%;5万元—10万元包括10万元部分,收取0.6%;10万元—50万元包括50万元部分,收取0.5%;50万元—100万元包括100万元部分,收取0.4%;100万元—200万元包括200万部分,收取0.3%;200万元—300万元包括300万元部分,收取0.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