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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财产分割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释义
    离婚财产分割的注意事项:
    1、尽可能的保存好有效的证件、财产凭证等;
    2、个人财产及物品妥善保管;
    3、注意保存或取得与婚姻诉讼有关的证据。
    一、离婚家庭暴力需要什么手续
    在遭遇家庭暴力后,提起离婚诉讼应走好以下程序:
    一、遭遇家庭暴力后,要注意保存对方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据。
    二、保持冷静,注意收集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
    三、个人物品要妥善处理,以防被对方拿走。
    四、注意保存或取得与婚姻诉讼有关的证据。
    一旦条件成熟,即可立即着手准备起诉的材料,包括委托律师、确定法院的管辖权,准备好立案所需要的全部材料,如需提起财产保全的,还应及时向法院提起申请。
    二、中老年人离婚家庭离婚注意事项
    中老年人离婚要注意的事项是:
    1、应当尽量保存好有效的证件、财产凭证等。主要资料包括:结婚证、购房协议或者是房产证、车辆买卖合同、存折存单、借条等。
    2、个人财产及物品妥善保管,以防被对方拿走,婚姻案件中经常发生一方当事人的工资卡、手机、个人贵重首饰,甚至是赠予的有价值财产被另一方夺走的情况。
    三、离婚协议丢失如何补办
    离婚协议书丢失后还是可以补办的。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因为离婚协议书一般有三份,夫妻双方各一份,其中一份是保存在民政局里,所以可以凭身份证等证明去民政局查找档案,找到后复印文件,并让民政局再盖上公章就可以解决。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的规定,离婚协议是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是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应该妥善保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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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7:4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