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账户被冻结支票还可以背书转让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转帐支票可以背书转让、挂失止付。但现金支票不可以背书转让。如果出票人不允许转让,应在票据正面注明:“不得转让”等字样。如果出票人注明“不得背书转让”,不承担票据付款的责任,但要负担民事债务付款责任,即如果支票失效,要承担原取得支票的债权人相对应的债务付款责任,但不承担接受转让的债权人的票据支付责任。 一、票据抗辩权适用的情形是什么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情况可以行使抗辩权: (1)欠缺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或者不符合法定格式的; (2)超过票据权利时效的; (3)人民法院作出的除权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4)以背书方式取得但背书不连续的; (5)其他依法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的; (6)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并且不履行约定义务的; (7)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票据,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 (8)明知票据债务人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 (9)因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的; (10)其他依法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的。 二、企业能随意开商业承兑吗 企业不可以随意开商业承兑,需要销售方能接受。商业承兑的特点: 1 、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纸票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电票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2 、商业承兑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十天; 3 、商业承兑汇票可以背书转让; 4 、商业承兑汇票的持票人需要资金时,可持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 5 、适用于同城或异地结算。 商业承兑汇票是商业汇票的一种。是指收款人开出经付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开出并承兑的汇票。 三、转账支票背书盖章要求有哪些? 转账支票背书盖章要求如下: 1、转账支票收款人一栏填写收款人名称,正面加盖出票人预留银行印章。转账支票要背书转让,必须注意背书的连续性。背书连续性是指票据第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是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前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是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前后衔接。最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是票据的最后持票人; 2、票据背书人应在票据背面的背书栏依次背书。如果背书栏不适用于背书,可以使用统一格式的粘单,粘附在票据凭证上规定的粘接处。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在票据和粘单的粘接处签字。转账支票的收款人可以写下收款人的个人姓名; 3、收款人在转账支票背面的背书栏中加盖个人印章或签名后,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发证机关名称,并将其存入开户银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收款人的个人账户必须是银行的个人结算账户,其他储蓄账户不能转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二十九条背书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 第三十条汇票以背书转让或者以背书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第三十一条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前款所称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