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欠债法人要承担责任吗 |
释义 | 公司欠债法人不需要承担责任。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相关规定,肯定是由公司的全部资产来承担的,法人不用承担公司的债务。 但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公司没有财产可以执行公司法人吗 如果被执行人是公司的,原则上只能执行公司的财产,而不可以执行法定代表人个人的财产。对方公司无可执行财产,是否可以执行法人私人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1)如果是合伙企业,法人(股东)需要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企业无资产,可以执行其法人财产。(2)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如果股东在经营过程中,无过错,其是不承担连带责任的,因此不能执行法人个人财产的。(3)特殊情况,如果该有限责任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如果有证据证明,股东财产和公司财产混合不清,可以执行其个人财产。(4)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是法人,股东是自然人也有可能是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由于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实际上是转化为公司的资产,股东所拥有其他财产独立于公司的财产。 二、有限公司债务谁来负责 有限公司的债务应当按照以下情况来决定由谁负责: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应当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其中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然后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个时候股东应当和有限公司一起对债务负责。 三、股东如何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从法律角度看,一人有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其本质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一样,即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独立承担责任,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股东并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在发生债务纠纷时,一人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的财产,必须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