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欠债,法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
释义 | 公司欠债法人责任,法定代表人一般不承担责任;公司欠债只能起诉公司,但股东在特定情况下也可被起诉;申请公司破产需满足债务无力清偿条件,提交相关材料并可请求撤回申请。 法律分析 一、公司欠债法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欠款企业法人承担全部责任,法定代表人一般不承担责任。 1.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代表人是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民事人,其职务行为的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因此公司欠款法定代表人不承担责任。 2.如果法定代表人是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券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法人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产生的欠款,实质为个人欠款的,执行完公司财产后,公司可以向法定代表人追偿。 二、公司欠债能否把股东一并起诉 公司欠债,原则上债权债务关系的债权相对方是公司,所以只能起诉公司。因为公司最大的特点在于法人人格独立,也就是公司法人人格独立于股东人格。但是,在例外情况下,债权人不仅可以将公司列为被告,也可以将公司股东作为被告。第一种情况是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里,如果股东不能证明股东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的,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二种情况是股东出资不到位,也就是瑕疵出资股东需要在没有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三、公司欠债如何申请破产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的债务过多的,如果造成到期债务无力清偿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就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 根据企业破产法,申请破产的程序一般如下: 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当然债权人也可申请) 2.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3.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目的;申请的事实和理由;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4.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可以请求撤回申请。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欠债时,企业法人承担全部责任,而法定代表人一般不承担责任。然而,如果法定代表人滥用公司法人地位逃避债务,或者股东不能证明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他们可能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起诉公司欠债时,原则上只能将公司作为被告,但在特殊情况下,债权人也可以将公司股东列为被告。如果公司债务过多且无力清偿,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具体程序包括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据,并提供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等材料。请注意,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可以请求撤回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章 管理人 第二十二条 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 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 指定管理人和确定管理人报酬的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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