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生产者免责的情形有: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领域;2、在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