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缴纳税款的条件和程序 |
释义 | 延期缴纳税款的条件如下: 1、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2、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延期缴纳税款的程序如下: 1、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 2、报送相关材料; 3、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4、不予批准的,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加收0.5‰的滞纳金。 延期缴纳税款所需的材料如下: 1、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查验后退回)。 2、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对账单。 3、有权认定机关或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的有关证明,灾情报告; 4、资产负债表以及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支出预算。 综上所述,延期申报的条件: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税法规定的负有纳税义务、直接向政府缴纳税款的自然人和法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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