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一方不同意的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一方不同意的可以通过诉讼离婚。但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不受此限制。另外,不能协商离婚的,可以诉讼离婚。起诉离婚时,应准备身份证复印件、起诉状、结婚证和证据材料。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1、证明夫妻关系确实破裂的证据; 2、双方共同财产的证据; 3、有更有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 4、共同债权债务的证据。 任何一方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例外情况下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