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表明表演者身份; (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 (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 (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一、侵犯著作权的方式有什么 侵犯著作权的一般方式如下: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伙伴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作为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发表; (三)未参与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签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五)抄袭他人作品;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制作电影、以类似制作电影的方式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的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未支付的报酬;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方式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产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书籍、期刊的版式设计;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公开传播其现场表演,或录制其表演;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和著作权相关权益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九条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