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屋不确权有什么后果 |
释义 | 后果: 1、无法确定合法性 宅基地确权之后会发放相关证书,这是对宅基地和房屋的认可,如果没有进行确权或者确权不合格,在今后有关于宅基地权益中得不到保障。 2、不能进行转让交易 国家进行农村土地确权,一是为了方便其土地的管理,另一方面是为了盘活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目前国家已经允许宅基地可以进行出租,但其流转出租的前提条件就是必须要完成确权。 3、不能进行抵押贷款 如果没有宅基地确权证书,将无法抵押贷款。 目前以下几种土地类型是还可以继续办理确权手续: 1、宅基地 宅基地是按照农村户口进行确权,以户为单位,原则是“一户一宅”,其多出的部分将不予登记确权。 2、农用土地 农业用地在1987年曾经进行过分配登记,承包给农民;到了1998年进行了第二轮承包,为了保证政策的连续性,这次大规模的农村土地确权是在二轮承包的基础上,以户口为单位进行登记,并且保证新增人口的利益。 3、建设用地 农村的建设用地,确权到村集体,如果有单位或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可以确权。 4、荒地 主要指农村尚未开发利用的荒地,应该确权到村集体名下。 宅基地没有确权怎么办 对于没有确权的宅基地,村集体理当收回,对于有宅基地需求的农户可以重新给予分配宅基地,具体处置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村集体组织成员间有偿流转,虽然宅基地没有确权,但宅基地上的房屋仍属于原使用人私有财产,宅基地流转方可以给原使用人一定的经济补偿。 2、对于荒废的闲置宅基地,村集体可以收回并重新分配。 3、对于没有确权且原使用人不退出宅基地的,不准再翻建、修补房屋,待房屋消亡后由村集体收回。 4、鼓励超占、多占宅基地的农民家庭有偿退出宅基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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