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印花税 |
释义 | 印花税是对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征收的一种税。 根据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不同,印花税的纳税人可分为以下几种: 1、立合同人。是指书立各类合同的当事人,即对合同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鉴定人。当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纳税义务。如果某一合同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共同签订,签订合同的各方都是纳税人,应各就其所持合同凭证的计税金额履行纳税义务; 2、立据人。是指产权转移书据的立据人,所立书据如果是以合同形式签订的,则合同双方均为纳税人; 3、立账簿人。是指设置并使用营业账簿的单位和个人; 4、领受人。是指领取或者接受权利、许可证照的单位和个人; 5、使用人。在境外书立、领受,但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使用人是纳税人; 6、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即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的当事人。 现行印花税的比例税率分为以下五档: 1、财产保险合同、财产租赁合同、仓储合同、保管合同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2、购销买卖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的税率为百分之零点三; 3、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记载金额的账簿的税率为百分之零点五; 4、借款合同的税率为百分之零点零五; 5、对股票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只对转让方单边征收税率为百分之一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则不征收。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五条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四)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