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效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应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无过错方原则判决。无效婚姻夫妻关系应视为同居关系。同居期间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如有证据证明属于任一当事人所有则除外。对于无效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应当由当事人协商决定分割方式。如果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无过错方的原则作出判决。如果婚姻被判定为无效,则夫妻关系应被视为同居关系。按照法律规定,对于同居期间取得的房产等财产,一般按照共同共有处理,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该财产属于任一当事人所有,则应该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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