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双方一起到住房本地公证处,办理赠与住房公证,缴纳住房评估费千分之六,依据住房评估价格缴纳2%的公证费。得到公证书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赠与过户手续。缴纳全额契税3%,手续费几百元和印花税万分之五,就可以办理子女名义房产证。 有地方规定不需要办理赠与公证手续,省去公证费。但是需要审核受赠人资质,要求受赠人有住房所在地购房资质,才可以办理办理赠与过户。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