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期失业待遇金怎么发放 |
释义 |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职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职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绝大部门地区采取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向失业职员发放现金的方式。在一些地区,也采用了失业职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方式。 失业职员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应当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由其失业前所在的单位为其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实。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可分为两种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即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期限已到期或者双方商定的合同终止前提泛起,合同终止履行,单位不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造成失业。 2、解除劳动合同。即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根据劳动法的划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详细前提:一是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二是用人单位可以在下列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实不符合录用前提的,严峻违背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轨制的,严峻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铺排的工作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由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一条 失业保险基金必须存入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财政部门依法进行监督。 存入银行和按照国家规定购买国债的失业保险基金,分别按照城乡居民同期存款利率和国债利息计息。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并入失业保险基金。 失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收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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