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符合工会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继续实施“金牌蓝领”和“圆梦计划”。“金牌蓝领”计划的对象为今年新考上中职、高职院校的困难职工子女;“圆梦计划”的对象为高校新入学及在读的建档在册困难职工子女。具体资助标准如下: 1、今年新考入普通高等院校、高职院校和已在普通高等院校、高职院校就读的(含以前未接受过工会助学救助的困难职工家庭),符合全国级、省级档案的每人按10个月当地低保标准资助(市直标准为每人6140元);符合市级档案的每人资助5000元。 2、在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就学的和接受特殊教育的残疾儿童,给予3000元资助。 (二)受疫情、汛情等影响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今年受疫情、汛情等影响家庭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且造成生活困难(由居委会或村委会提供),但不符合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考入普通高等院校子女,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发放助学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一条 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衔接融通,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健全终身教育体系,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国家采取措施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