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保险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有,当事人因无效合同所得的财产要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要折价赔偿,以及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方要承担损失赔偿的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九条 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 (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 (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 第三十一条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