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残疾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
释义 | 在夫妻离婚的过程中,协议离婚的,男女应当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说明,达成一致意见,方可成功登记离婚。 如果是诉讼离婚的,法院也会对夫妻财产依法进行分割。在财产的分割问题上,一些情况下是可以多分共同财产呢? 正常来说,夫妻共同应当均分,《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可以协议分配共同财产,协议不成的,可申请法院判决。人民法院对离婚财产的分割一般原则为: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注意:三种情况可以主张多分: 一、补偿权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可以对方少分财产形式进行) 二、赔偿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2)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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