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票据诈骗罪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票据诈骗罪(刑法第194条第1款),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而使用,或冒用他人的票据,或签发空头支票、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捏造其他票据事实,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2001.5. 票据诈骗案(刑法第194条第1款) 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2、单位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