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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信号灯扣几分
释义
    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处罚为一次记6分,罚款200元。但根据具体情况,违法行为可能只罚款不扣分。闯红灯行为只罚款200元,不计分。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闯红灯处警告或罚款5-50元,拒绝接受罚款可扣留非机动车。交通信号灯的含义为红灯禁止通行,绿灯准许通行,黄灯警示。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规则,以及交叉路口通行规定也在文章中提及。
    法律分析
    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一次记6分,罚款200元,但并非所有情况驾驶员都会被扣掉6分。具体处罚如下:
    1、新交规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一次记6分,罚款200元;
    2、驾驶机动车若出现人行道左转等路口违法,按照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处罚,记1分,罚款200元;
    3、被摄像头记录下来的闯红灯行为只进行200元罚款,不计分;
    4、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闯红灯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交通信号灯:
    交通信号灯是指挥交通运行的信号灯,通常设立在交叉路口和其他需要交通管制的地方,一般由红灯、绿灯和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2、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3、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1、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2、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3、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光灯;
    4、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5、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6、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7、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结语
    遵守交通信号灯是每个驾驶员的基本义务,不仅关乎自身安全,也关系到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新交规,不按信号灯指示通行将面临罚款和扣分的处罚。然而,在特定情况下,驾驶员不会被扣除6分。此外,对于闯红灯行为,只会罚款200元而不计分。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闯红灯将受到警告或者罚款处罚,拒绝接受罚款的非机动车驾驶人可能会被扣留其非机动车。在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驾驶员应按规定行驶,让行人和其他车辆先行。让我们共同遵守交通规则,为安全出行贡献一份力量。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四)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五)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六)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的;
    (七)驾驶机动车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
    (八)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九)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或者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十)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第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
    (三)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四)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五)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六)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七)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八)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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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5:53:18